最高检:有的群众对醉驾新规理解不到位,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情节加重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1-26 10:54

1月26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2023年底,“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醉驾犯罪案件持续下降,取得一定成效。同时,醉驾犯罪依然高发。

最高检提到,有的群众对醉驾新规理解不到位,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情节加重。

新规采用“醉酒程度+其他情节”确定入罪、处罚的基本标准。一些群众对法律规范理解不到位,认识有误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进而触犯刑法或者导致情节加重。有的错误认为酒后短距离挪车、交接车辆不构成犯罪,但忽略了如果存在造成事故等从重情节依然构成犯罪。即使没有从重情节,一旦被查处也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有的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但被查处时选择逃避、阻碍检查或者找人顶包、贿买执法人员,因有从重情节而入罪,行为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或者袭警等犯罪。有的有酒驾醉驾前科劣迹,仍然继续醉驾,不但构成犯罪,且将被从严判处、加重处罚。

如检察机关办理的高某危险驾驶案。高某凌晨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被执勤交警拦下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为逃避检查跑离现场,逃跑数百米后被抓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其曾于2023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法院酌情从重处理,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最高检提到,检察机关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持续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监督,持续推动新规落地落实,进一步释放新规治理效能。

同时,检察机关向广大群众提醒:无论因何情形酒驾醉驾,都将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轻则罚款、拘留、吊销驾照,重则入罪、判刑,甚至面临严判重罚。要认真学习醉驾新规,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共同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社会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相关阅读
最高检: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依法从重处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9-28
最高检:对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9-28
醉酒骑车违法 同样属“醉驾”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解放日报 2024-07-02
“隔顿”“隔夜”仍可能被查出酒驾!关于酒驾你应该了解的都在这
央视新闻 2024-03-02
醉驾上高速困意袭来 竟停在应急车道酣睡 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立案调查
成都商报 2024-01-08
醉驾新规今起施行,这些调整需要注意!
中国新闻网 2023-12-28
“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体现惩防结合宽严相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19
梁根林: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综合治理醉驾 促进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
最高检 2023-12-1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