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燕蒙曾经是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出名的“拆迁黄牛”,通过非法购买待拆迁房屋、违章搭建等手段获取不法利益,背后的重要“靠山”就是他的“干亲”,曾任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魏锋。
经查,魏锋违纪违法所得共计400多万元,蔡燕蒙则曾陆续获得征迁补偿款680余万元。
9月18日,《人民日报》刊发《群众的安置房为何变成个人敛财工具》一文,披露了二人相互勾结的诸多细节。
前年底开始,蒙城县纪委监委陆续接到了大量反映庄周街道区域内征迁安置腐败有关问题的信访件,矛头直指本地个体经营者蔡燕蒙。核查组通过技术排查、数据对比等手段,发现蔡燕蒙可能涉嫌诈骗犯罪,便将线索移交县公安局。
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发现,一处涉及蔡燕蒙的拆迁厂房,实际面积与被拆面积严重不符,且评估单中出现大量虚构项目,存在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2024年9月6日,蒙城县纪委监委对蔡燕蒙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间,蔡燕蒙交代了自己通过向魏锋行贿,在违规拆迁安置中获利的问题。十几天之后,也就是当年9月19日,蒙城县纪委监委对魏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起初,对魏锋的调查并不顺利。为尽快寻找突破口,办案人员一边通过大数据手段,查到魏锋与蔡燕蒙之间存在大量资金往来;另一方面,通过继续调查蔡燕蒙,掌握了他与魏锋之间更多相互勾结实施犯罪的事实。
面对大量证据,魏锋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魏锋从2011年开始负责庄周街道征迁安置工作。
南华苑北区是八里郁村民组的拆迁安置小区,2016年,在得知该地即将拆迁的消息后,魏锋以自己岳母徐某某的名义,购买了八里郁民房及他人的安置面积,总计120平方米。在选房阶段,他又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直接选定了南华苑北区B区6栋301室,放在徐某某名下。
在缴纳该房屋结算款时,魏锋因资金紧张,让蔡燕蒙为其代缴。为获得魏锋的长期帮助,蔡燕蒙支付了该笔款项,并继续向魏锋表示“缺钱时就说一声”。
值得注意的是,前些年,魏锋因帮助他人担保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欠下了大额债务,当时的魏锋早已深陷“债务危机”。
2018年下半年,蔡燕蒙曾向魏锋咨询庄周街道前杨村六里白庄的前杨合作社能否拆迁,魏锋查看规划图后告知蔡燕蒙该片属于拆迁范围,并且可以通过相关政策申请提前拆迁。蔡燕蒙随即以396万元的价格,从前杨合作社股东手中“买”下该合作社,并开始违法搭建钢棚、木屋等建筑。
为了感谢魏锋前期提供的帮助,并想让他尽快审核资料、上报申请拨付资金,蔡燕蒙到魏锋办公室送给他10万元现金,魏锋全部收下。后来,蔡燕蒙陆续获得征迁补偿款680余万元,数额触目惊心。
在担任征迁安置办主任期间,魏锋还代表庄周街道办事处参加蒙城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集中审核工作,这又为其非法敛财提供了方便。
2023年8月和2024年8月,蔡燕蒙先后两次找到魏锋帮忙运作10余名儿童入学事宜,向其行贿7.5万元。魏锋利用自身职权,开具虚假安置房确认单,以征迁安置名义为跨学区儿童办理入学手续。
2025年1月23日,蒙城县纪委监委给予魏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4年以来,针对征迁安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编辑/董鑫 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