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随手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 肇事男子被行政拘留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4-12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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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3时许,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口子村萧太后河旁突发火情,过火面积达80平方米。经调查,竟是有人点燃杨柳絮惹的祸。目前,涉事人员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11日13时17分,通州消防接报台湖镇发生一起杂草起火火情。救援人员抵达时,林某某和肖某某在场,经过询问,两人坚称火不是他们点的。经消防火调人员与派出所联合勘查,并通过走访周边目击者,最终锁定证据:18岁的林某某用打火机点燃堆积的杨柳絮,火星瞬间引燃枯草,火势在30秒内扩散至整片区域。二人虽尝试扑救,但因未掌握灭火方法导致火势失控。面对目击者证词和提供的视频,二人不得不承认因“无聊好奇”酿成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刑事责任。

通州消防郑重提示:春季杂草火灾中40%由杨柳絮引燃引发。遇杨柳絮聚集区域,应及时洒水湿化处理,切勿使用明火引燃,尤其在大风天气下,明火可能导致火势快速蔓延。一次侥幸心理就可能吞噬整片林区,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李涛
校对/王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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