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法律监督整体融入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聚焦检察履职的各方治理力量如何汇聚?
2024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推动“检察+”协同共治改革,打造“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以“共治”的理念深度融入整体社会治理体系。
2024年12月2日,浙江省检察院举行“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上线发布仪式,“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在省、市、县三级同步上线。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是浙江整体社会治理体系架构检察侧工作平台。浙江省检察院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战略,在浙江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依托浙江数字化改革成果,深入推进‘检察+’协同共治改革,推进检察履职整体性、机制性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金华探索行刑正向衔接,杭州、湖州探索行刑反向衔接,丽水、湖州等地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体系支撑路径,温州探索基于医保诈骗领域的监督与预警双向价值实现……近年来,浙江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创新数字检察实践,为深入推进“检察+”协同共治改革提供坚实基础。
2024年7月,浙江被确定为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省份。浙江省委高度重视,将“检察+”协同共治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试点的重点项目。
不久前上线的“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正是这项改革的支撑平台,也是浙江承担的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一项改革实践成果。
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明指出,“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是浙江检察数字法治改革交出的又一高分答卷。浙江省委政法委将全力支持打造“检察+”协同共治平台金名片,助推“检察+”协同共治改革赋能社会治理和执法监督。
浙江省检察院凝聚各地市实践经验,打造“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打通“数字赋能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落实好“监督促进治理”这“后半篇文章”。
据了解,该平台通过对接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浙政钉、浙里办、全域数字法治监督等浙江省域骨干应用,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跨部门、跨层级的平台共建、业务共联、资源共享、协同共治,赋能浙江检察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参与治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高质效办案,要求检察机关依法承担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深化法律监督效能,依法规范自身监督行为。
鲍江花是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她发现该新业态企业存在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通过登录“检察+”协同共治平台,鲍江花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发送到全域数字法治监督平台。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这份检察建议后,在半个月内研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检察建议刚性落地。
通过“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浙江检察机关建立起快速移送通道,确保移送的检察意见书、证据材料及行政单位回复意见更加规范。
目前,“检察+”协同共治平台采用“1+4+X”架构。“1”是指1个工作台,目前,已上线未成年综合司法保护、医保诈骗监督治理等。“4”是指4个具体协同场景,包括行刑正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旨在畅通检察机关与有关单位的履职协同,实现全面线上化、规范化和数字化。“X”是指共治场景中心,为检察机关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提供路径和发展空间。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与行政部门的执法司法协同和数据交互功能,为检察机关探索建设“共治场景”提供了基础。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生在诊治一名14岁患者时,发现其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
在诊疗系统填录该患者年龄后,系统提示医生须进行强制报告。医生一键点击,诊疗信息通过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同步到“检察+”协同共治平台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子场景。
经调查发现,该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湖州检察机关立刻联合社工组织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对施暴者开展教育矫治。
浙江检察机关协同卫健、民政、妇联等单位,打造强制报告、精准帮教、帮扶救助、亲职教育等模块,“一站式”开展未成年人联合保护工作。在强制报告模块上,依托省卫健委连通全省医疗机构,实现医生在诊疗环节遇到需报告事项时可“一键”报告,促进了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地,以此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立体式保护。
文/王春 吕佳慧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