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到2月2日。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据实申报。
据了解,《办法》总体延续了历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的主要内容,对汇算的内容、适用情形、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渠道、申报信息、资料留存、受理机关、退补税办理等进行明确,并对无需办理汇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优先退税服务等情形进行了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2019-2023年,税务部门每年均发布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汇算相关事项,五次汇算整体平稳,出台更加稳定成型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已具备条件。
《办法》基于部分纳税人在汇算期间对自身收入纳税情况的疑问,对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的,税务机关提供异议申诉渠道。
《办法》更加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个人相关涉税信息保密,并列示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法律救济渠道。
《办法》也更加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汇算各类事项,指引纳税人做好各项汇算准备。比如,汇算开始前,广大纳税人及时确认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的准确性;同时梳理在汇算时填报的有关证据资料。
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例,本次汇算将于2025年3月1日开始。有在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从2月21日起,即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在这之前,纳税人应按《办法》规定做好相应准备。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