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着力营造“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今年,北京市聚焦降低主体负担、激发主体活力,推出了“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试点改革。截至11月底,全市纳入“无事不扰”清单的企业已达10.5万户,被检查量环比下降79.1%。(12月26日《北京青年报》)
自然人享有安宁生活权,企业则享有“安宁经营权”。北京市持续优化监管模式,拉出“无事不扰”企业清单,明确企业进入清单的条件以及监管部门可以进入清单内企业检查的特殊情形或例外情形,完善了针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处置流程,划清了监管检查权的边界,有效压缩、整合、规范了涉企监管检查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安宁经营权”。
“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并不是简单随意拉出的免检清单、保护清单,而是一份信用清单。该清单以“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为基础,由相关部门综合研判会商确定。只有信用好、风险低、合规度高的企业,才能进入清单。相反,违法、失信、侵权问题易发、多发的企业则不仅不能进入清单,还会受到更多更严格的监管。
基于信用清单的“无事不扰”本质上属于信用监管,属于分级监管中的“A类”宽松模式。清单内的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较低,本应得到更多的监管信任,受到更少的检查。对清单内的企业“无事不扰”,可以减少对企业的无谓打扰,减轻企业的迎查负担,呵护企业的经营环境,让企业能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生产经营。比如,北京大兴区入围首批“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试点的北京富思特建设有限公司因为日常检查量大幅减少,将之前为应对检查专门设置的2个专岗和多个不同方面的专员缩减为一个负责合规工作的人员。这种迎查减法效应很有代表性,给清单内的很多企业松了手脚,带来了更优质的监管服务体验,做了营商环境的加法。
“无事不扰”不等于绝对不扰、放手不管。如有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转办交办线索、专项检查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监管部门依然可以进入清单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只不过要通过增加非现场检查、统筹检查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同时,“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清单,而是动态的清单,企业能进也能出。如果企业出现违法失信问题,不再符合清单的“准入”条件,就会被立即移出清单。
显然,这份清单保持了监管存在,能够满足正常、必要的监管需求,也能向企业传递监管的压力。而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对企业既能起到激励作用,也能起到约束、倒逼、督促的作用,有助于企业增强敬畏清单、珍视清单、呵护清单的自律意识,提升自我规范管理、规避违法失信风险的积极性。
监管资源有限,难以面面俱到。“无事不扰”企业清单有助于监管部门合理分配执法资源,瞄准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能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打乱仗、疲于应付等问题,能减轻监管负担,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优化监管的效果。
拉出这份清单,就拼上了监管方式改革的一块重要拼图。清单机制与扫码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措施相辅相成,协同发力,能为企业提供更强的获得感,能为营商环境注入更多正能量。
文/唐山客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