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危险的“黑气”游走在监管盲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2-20 08:35

“黑气”,通常是指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是诱发燃气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新华社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在一些地区,消费者出于价格便宜、送货上门等考虑购买非法“黑气”。由于交易链条长,加上缺乏有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打击“黑气”尚存不少难题。

燃气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威胁。今年以来,各地就相继查处多起违规储存和售卖“黑气”的案件。据了解,违规售卖“黑气”的,主要是“司机流动店”。他们的运作模式是:先挂靠公司获得危险品运输资质,然后购买相对便宜的无资质“黑气瓶”,去相对便宜的充气站充气,再将气罐拉到偏远的山村销售,以赚取差价。为了节约成本,“黑气”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没有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危险系数相当之高。

“黑气”流入市场已有多年,却屡禁不止,有多方面因素。如部分商贩以现金交易,避免留存转账记录等证据,流动商贩点散面广,机动性较强,查处难度也较大。另外,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但缺乏更为完善的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此外,瓶装液化气交易链条长,进行全链条打击存在一定的难度。

由于没有进行安全规范操作,“黑气”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让火看上去很旺,还会在里面掺二甲醚,但二甲醚会严重腐蚀钢瓶的橡胶密封圈,导致钢瓶阀门漏气,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此,决不能放任“黑气”流入市场,成为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定时炸弹”,成为难以扑灭的“野火”。加大对“黑气”的整治力度,需要拧紧责任链条,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对流动商贩点散面广等特点,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增强日常巡查,推动基层末梢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此外,要对消费者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他们的燃气安全意识。消费者要对自身及家人的安全负责,不要贪图便宜到流动商贩那里购买“黑气”。

危险的“黑气”,不能游走在监管盲区。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形成各方合力,坚决不让“黑气”流入市场,才能把安全带给千家万户。

文/戴先任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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