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国共发生25.5万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万多人死亡,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4亿元,道路交通伤害也是中国儿童的第二大伤害死因。在2024年12月2日我国第十三个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举办“助力出行安全,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救治与依法治理建议”主题研讨会。多位与会专家表示,减少道路交通伤害,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儿童安全座椅等强制使用的立法工作,推进我国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
“超速、酒精、忽视安全设备、分心驾驶等是造成交通伤害的主要原因。”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科主任田兆兴说。而从道路事故造成的死亡情况来看,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及
行人作为弱势群体,是道路安全事故中主要的受伤害者。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安全与出行处技术官员罗芳芳分享了一组数据,从全球情况来看,骑自行车、骑两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包括电动平板车,占到整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数量的一半以上。
江苏警官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实验室主任郁烨介绍,其中,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骑乘人员头部是最易受伤的部位之一,而造成骑乘人员死亡的事故中,颅脑损伤是最重要的死亡原因,因此,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针对头盔便携性不佳导致骑乘人员佩戴意愿较低的问题,郁烨建议,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在设计电动自行车时应考虑头盔的存放问题;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可适当设置头盔存放柜;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共享头盔租借服务。
除了佩戴头盔等安全设备,从宏观层面,我们该如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与会专家表示,完善立法是“首要之义”。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并于2007年、2011年和2021年分别进行了三次修正。此后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一法一条例”为统领,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为补充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
但与此同时,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立法方面也面临挑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表示,例如交通安全隐患量大面广,交通事故多发易发,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尚未消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点分布、多元扩散的风险逐步加大等。此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仍需加强,机构协同监管体系亟待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立法仍需加强配套衔接,针对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也亟需法律层面予以回应。
“对于人来说,二十年正当壮年,但对于一部法律来说,二十年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它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特别是在道路交通参与者和交通工具的类型和数量都如此庞大,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张力表示,应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系统修订的步伐,及时填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制度在路、车、人方面的关键漏洞,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新业态新技术发展做好配套立法,从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一个便捷、高效、安全的出行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