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05 12:57

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强调,检察机关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报告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全国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更好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报告强调,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深化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检察工作,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热点以及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报告表示,检察机关将强化行政检察履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依法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等法律监督,实现有力监督、有效监督。加大提出抗诉力度,依法该抗则抗;规范适用再审检察建议,对应改不改的依法跟进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协同有关部门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回应当事人实体诉求。对行政审判活动、行政执行活动强化类案监督和深层次监督,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找准监督边界和介入时机,确保不缺位、不越位。深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促进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张丽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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