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双11”促销发合规提示:禁虚假打折 禁先提价再降价 规范直播带货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02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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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广州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双11”“双12”期间,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集中促销期互联网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入网经营者、直播电商、MCN机构在“双11”“双12”期间,禁止虚假打折、价格先升后降等违法行为。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中,虚假打折、先提价后降价等消费者吐槽较多的价格问题是各地强调重点,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

直播电商要加强对带货主播及直播行为的管理力度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广州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合规提示包含多方面内容。

比如, “亮证亮照亮规则”。网络交易平台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要落实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的核验、登记义务,履行主体资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

加强对促销规则事前审查。制定的促销规则应简单透明易懂,不玩套路,禁止虚假折扣,价格欺诈、虚假满减承诺,价格先升后降等违法行为。规范商品信息发布行为。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平台应建立商品或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发现平台内商品或服务信息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平台不得强制入网经营者“二选一”;平台及入网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交易、虚增业户评价、夸大宣传销售业绩、刷单炒信等不正当行为提高销量。

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的网络食品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销售危害人体健康、过期及非法添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非法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对品牌及商品进驻审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不得销售禁售及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认证证书、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非法宣称疗效或未经注册备案非法宣称保健功能的食品以及“三无”用品等问题商品。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条款解释清晰,不滥用格式合同的解释权,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推诿拖延,做好物流保障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播电商要加强对带货主播及直播行为的管理力度,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直播营销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描述商品或服务信息,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重点把控食品、家电家装、化妆品、儿童用品等重点品类的质量问题。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对利用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虚拟现实、语音合成等技术展示的虚拟形象从事网络直播营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虚假打折、先提价后降价等消费者吐槽价格问题是各地强调重点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不止广州,还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均发布了双11期间的合规提示。从各地发布的提示主要内容来看,虚假打折、先提价后降价等往年消费者反映较多的价格方面问题,是各地强调的重点。

比如,沈阳市场监管局提出,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展促销。要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等,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珠海市场监管局则要求,规范促销行为。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成都市场监管局则表示,线上销售的商品详情页描述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商品的规格、性能、用途、成分、产地等信息。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以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等方式欺骗消费者。确保促销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各地要求规范直播带货 不得通过低俗引流等方式营销

近年来,直播带货兴起,在直播间购买商品也成为很多消费者的选择。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提示中,也均对直播带货进行了强调。

如,成都市场监管局明确提出,要规范直播营销。平台要加强对直播内容的巡查管理,发现平台内销售禁售商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营销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督促平台内经营者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通过低俗引流、“卖惨”等方式进行营销。

沈阳市场监管局则表示,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避免出现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刷单炒信、流量数据造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要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王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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