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调处离婚纠纷案 离婚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
广东高院微信公众号 2024-08-23 13:31

近期,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在调处一起涉马来西亚离婚纠纷案时,以共同抚养方式回应双方当事人的抚养需求,用柔性司法化解跨国离婚纠纷中的抚养之争,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持续稳定的双重关爱和全面监护。

夫妇离婚都想获得孩子抚养权

8年前,中国籍女子阿芳和马来西亚籍男子Alvin结婚,不久便有了儿子军军。为了生活,Alvin先后辗转塞班岛、马来西亚、中国澳门工作,阿芳则留在深圳一边工作一边照看孩子,偶尔带孩子去探望Alvin。但奈何聚少离多,阿芳发现在长达7年的分居期间,Alvin长期与婚外异性同居,生活习惯的差异加之缺少沟通,两人婚姻名存实亡。后阿芳向审判中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儿子军军由其抚养,并要求Alvin支付抚养费及损害赔偿金。

“我同意离婚,但军军不能给你单独抚养。你每天工作忙碌,基本没时间照顾孩子。1年前,我带着孩子来到澳门生活,还给他请了保姆,报了补习班,他在澳门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顾!”“我独自抚养军军多年,是最了解他的人,孩子必须由我来抚养,以后他是要在深圳上学的!”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即便Alvin提出两人可共同抚养孩子,但阿芳仍不同意。  

双方各承担直接抚养期间抚养费

承办法官邀请家事调解员和家事社工共同参与案件,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抚养意愿、能力及生活现状,合力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离婚并非一定要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共同抚养符合民法典规定,也符合你们的生活现状。今后你们可采取轮流照看、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为孩子创造温馨和谐的成长、生活和学习环境。”

经调解,一周后阿芳和Alvin解开心结,签署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儿子军军由两人共同抚养,各自承担直接抚养期间的抚养费,Alvin分期支付损害赔偿金。今后,军军在上学期间跟随Alvin生活,寒暑假则由阿芳抚养,春节假期由两人每年轮流抚养,并确定非直接抚养方依法享有对婚生子的探望权,直接抚养方应予以配合。同时,承办法官向阿芳和Alvin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醒两人妥善处理对孩子的探望事宜,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审判中心依托柔性审判模式,借助家事调解专业力量,在审理涉抚养权争议离婚纠纷时,始终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方位体现司法关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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