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阻击战”斩断黑产链:剧毒灭鼠药流向全国十余个省份
检察日报 2024-07-29 21:31

“在红薯、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季节,我们和农业农村局多次到田间地头、农贸市场和农资店,普及法律法规和农药使用知识,帮助农户提高安全意识,规范选用农药。”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和安徽省临泉县检察院视频连线,了解农药安全法治宣传的最新情况。这源于姑苏区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灭鼠药产自黑窝点

毒鼠强是我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原粉50克以上或饵料2千克以上,即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有人兜售灭鼠药,说加了毒鼠强,老鼠闻到就能死!”2022年9月,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在其住处查获的灭鼠药经检测含有毒鼠强。

据宋某供述,灭鼠药是通过微信从杨某处下单购买,对方用快递邮寄过来的。2022年10月,公安机关在安徽省临泉县杨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查获不同包装的灭鼠药超4万包。

杨某交代,他原本是从阜阳市颍泉区的丁某处批发灭鼠药,在各乡镇兜售,偶然得知灭鼠药制作简单、利润却相当可观后,便开始单干。2018年,杨某从丁某处购进毒鼠强原粉,独自完成称量、调配等流程,制作出灭鼠药。

“价格低廉,效果极佳,先试用后买!”杨某活跃在全国各地的农药经销活动上,通过发“小广告”开拓市场,逐渐从送货上门发展为以邮寄方式卖至江苏、重庆、广东等10余个省份,光是用来联络业务的手机就有6部。

全面引导侦查夯实证据

2022年10月,姑苏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对杨某批准逮捕。为了彻底拔除黑色产业链,该院引导公安机关以杨某的6部手机为突破口,梳理全部交易信息,进一步调查毒鼠强来源,核实灭鼠药的销售数量、获利情况,查清上下游犯罪。

2022年12月,段某某、叶某某等10名下家被抓获归案。杨某的上家丁某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涉案人员分散在10多个省份,如何妥善收集证据?查获的4万余包灭鼠药,因包装袋材质不一而重量不一,如何准确称量净重?面对这些办案难题,在公安机关申请下,姑苏区检察院依法介入,专门组成办案组深挖细查。针对灭鼠药称量净重、人员处理等实体和程序问题,该院与公安机关多次研判、会商,夯实证据。

2023年2月,杨某、宋某、段某某、叶某某等12人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被移送至姑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采取一人一表的方式,列明每个犯罪嫌疑人的销售数量、获利情况、认罪悔罪表现等犯罪事实和情节,分层分类处理。

其间,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段某某、叶某某等6人通过经营农资店、集市摆摊等方式贩卖灭鼠药,虽然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但基本是低价出售给当地农民用于生产生活所需,获利较少,且经排查发现近五年内未发生过灭鼠药致人伤亡事件。2023年8月,经公开听证,姑苏区检察院对段某某、叶某某等6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制发检察意见书,将6人移送至行政机关接受行政处罚。

而杨某、宋某等6人销售数量达到严重情节,被该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2023年11月,姑苏区法院以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判处宋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刑罚。杨某提出上诉。今年4月,苏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地跨省协作推进溯源治理

剧毒农药有较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不仅能引起人或动物的直接死亡或二次中毒,也会污染土壤、水资源等,导致产出有毒植物和果实,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

姑苏区检察院联合临泉县检察院开展调研,发现临泉县有多起非法销售禁用农药及寄递违禁品案件,反映出农药安全监管、违禁品寄递查验方面存在管理漏洞。2023年5月,在书面征求临泉县检察院同意后,姑苏区检察院向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和邮政业安全中心分别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开展剧毒灭鼠药专项执法检查,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寄递人员法律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被建议单位相继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共发现农药类违法线索30余条,行政立案12件,收缴禁用农药60千克;将全县600余个农资店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农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在全县农村地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普法宣传等。

临泉县邮政业安全中心与县禁毒办、公安局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全县18个寄递网点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11处,均督促整改到位;对辖区内8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对快递从业人员开展违禁品辨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与此同时,姑苏区检察院与临泉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两地检察机关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建立跨区域深度协作机制。一年多来,两地检察机关持续合力督促相关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推动农药和寄递领域长效长治。

为什么禁止使用剧毒农药

根据我国禁限用农药名录,毒鼠强属于56种被禁止使用的农药之一。据了解,剧毒农药有较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不仅能引起人或动物的直接死亡或二次中毒,也会污染土壤、水资源等,导致产出有毒植物和果实,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

2022年国务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如果违反该条规定,轻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处以行政罚款,重则可能涉嫌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达到一定条件,将被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相应刑罚。

文/卢志坚 丁进 王薇薇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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