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离婚 女儿抑郁 法院发“关爱卡”
南方都市报 2024-07-04 14:32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邹某和许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示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

据悉,这是自今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宝安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孩子因父母离婚产生抑郁情绪

据了解,邹某和许某于2011年1月登记结婚,2012年12月生下女儿婷婷(化名)。没成想婚前甜甜蜜蜜的两人,婚后却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漠疏离。邹某无法忍受现在的婚姻状况,遂向宝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邹某和许某都对婷婷的抚养权势在必得,且一提及抚养问题,两人就争执不休。然而,承办法官却从你来我往的对话中了解到,婷婷因父母要离婚这件事产生了抑郁情绪,甚至到了不愿上学的程度。

“感情确实破裂了,要离婚无可非议。但你们不能因为离婚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庭审结束后,法官主动留下两位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并就消除离婚纠纷对婷婷的不良影响事宜积极争取当事人的配合。

之后,法官又与社工、心理咨询师一同协商出对婷婷的关爱方案,具体包括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未成年子女的心理评估、原被告及未成年子女亲子关系评估、未成年子女的询问等四项工作。

法院发出《提示》为提醒和约束

经过多次协调,婷婷来到法院进行第一次心理疏导。

起初,婷婷兴致不高,但在心理咨询师的悉心陪伴下,逐渐卸下心防,坦露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从对话交流及摆放的沙盘来看,婷婷的心理正处于一种恐惧不安的状态。她说她最害怕看到你们吵架……”听完心理咨询师的分析,这对在调解室、审判庭常常意见相左的夫妻罕见地达成一致意见,郑重地表示以后一定冷静沟通,一切以孩子的意愿为主。

日前,法官向邹某和许某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在法官的指导下,两人认真仔细地学习了相关内容,并当庭承诺:今后无论婷婷由谁抚养,都会认真履行家庭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抚养责任,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当天,邹某、许某和婷婷还共同操作了亲子关系沙盘,进行心理疏导。办案法官表示,“这个案件的两个当事人很爱孩子,也很在意孩子,只是双方都忽略了孩子本身的想法。我们向这对父母发出提示,不仅是为了提醒和约束,更是希望让爱回归正确的轨道,让他们能正确履行家庭责任。”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部分,伴随着孩子的一生,也影响着孩子的一生。下一步,宝安法院将继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覃仕林 古雅妍 陈佳婷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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