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北京门头沟一车主被罚款500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13 19:58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一起违规停放电动车行为进行了处理,车主因未按照要求整改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5月23日,防火监督员在大峪街道内一社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社区内有居民在居民楼一层大厅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过核实确认,监督员发现在此前的检查中,该车车主就存在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居民楼内的行为,监督员在发现后已现场通知车主对其进行教育,并责令其改正。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该电动车车主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同时,监督员针对该违法行为,结合近年高层住宅小区亡人火灾案例,对该车主进行了现场普法。
门头沟消防提醒,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正确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王朝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