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受伤 所在公司该不该担责
西安晚报 2024-05-30 07:35

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所在公司该不该担责?近日,西安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案件。

小张在某平台看到招聘信息应聘某资源科技公司外卖员,通过面试后,入职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电子版合作协议。随后,小张被安排在西安市高新区某站点负责该区域外卖配送工作,上班时间为9:00至22:00,工资由该公司按月通过支付宝发放至小张账户,并向小张发送相应工资条。在一次配送餐过程中,小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全身多处损伤,因公司未给小张缴纳工伤保险,也不为小张申请工伤,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给小张造成重大伤害及损失。小张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后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审理过程中,小张提交了公司在配送站点张贴的入职告知书、电子站点出勤考核制度、公司规章制度、站点办公室照片及招聘信息等材料。

法院认为,在审理外卖骑手与平台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时,应当具体从工作内容以及日常管理考核、劳动报酬发放等方面考察。本案中,小张及某资源科技公司均具有适格的主体资格,小张的工作站点和内容为该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公司对小张有工作量核算并支付工资及相应的制度管理,因此双方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劳动关系,法院依法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雁塔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张丽华表示,外卖骑手穿梭在大街小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骑手侵权致他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需要赔偿,还是骑手自己受伤需要维权,均会引发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外卖骑手有没有雇主,雇主又是谁?对于这个全新的职业,社会公众认识模糊,骑手与平台建立关系的类型有兼职、专职、众包等多种形式,这给法院对此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带来挑战。

据此,法官建议外卖骑手要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及维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出现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要依法维权,积极寻求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帮助。外卖平台公司和配送站应明确各自责任,建立外卖骑手的权益保障机制,关心外卖骑手的工作环境及工作压力,兼顾送餐效率和劳动安全。

文/刘晓云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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