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瑜伽店老板“跑路”的“职业闭店人”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被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5-06 13:28

近日,“职业闭店人”一词频频登上热搜,大多内容是相关从业者诉说自己如何在闭店工作中谋取利益。而近日,一名所谓的“职业闭店人”刘某被店铺消费者以侵权告上法庭。5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丰台法院获悉,最终刘某被判承担未消费金额。

瑜伽店老板突然“跑路” 消费者发现有“职业闭店人”在背后支招

北京的王女士算是某瑜伽店的老顾客了,从2021年起,就开始在该店练瑜伽。这家店离家近,店铺干净整洁,老师服务态度也好,所以王女士多次在店里充值购课。2023年10月份的一天,王女士发现不能在小程序上约课了,联系客服也无人回复,王女士去店面查看,发现大门紧锁。这一刻,王女士才开始意识到,瑜伽店跑路了。可自己还有很多课程未消费,购买这些课程,可花了自己不少钱。

想着自己的钱不能白花,王女士便开始了维权之路。王女士先是联系到了该店的其他会员,其他会员告诉王女士,店铺所属公司在半个月前就注销了,股东和法人也在注销前就进行了变更。其他会员还把新变更的法人微信朋友圈展示给她看。

一看,王女士更是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因为新法人刘某的朋友圈多条信息都显示:“死客激活做业绩,想合作的老板私聊我,让你店里的死客到店消费”、“高价收购美容、美发、养生会员(因为某种原因您的店不经营了,您的会员我们可以帮助您消耗负债),全北京都可以”。王女士才知道自己是遇到了“职业闭店人”,她不甘受到欺骗,以清算责任纠纷,向北京丰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刘某赔偿其会员卡中未消费的金额。

“职业闭店人”成为股东后注销公司 被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庭审中,经查明,闭店的瑜伽店系甲公司名下店铺,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为李某。2023年9月13日,李某与刘某签订了《转让协议》,将甲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刘某。2023年9月14日,刘某变更为甲公司法人及唯一股东。2023年9月28日,甲公司申请注销。注销材料中的《清算报告》显示:“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于2023年7月29日在北京日报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

刘某当庭表示瑜伽店会员大约200人,有40万元左右的金额未消耗。其把会员转给另外一家美发店了,王女士表示其报名的是瑜伽班,不同意去美发店消费。刘某认可注销甲公司时未成立清算组,亦知晓若存在虚假清算报告进行注销,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关于刘某“奇怪的朋友圈”,他竟告诉法官,自己是在助人为乐,其他的店铺跑路了,会员们的充值费用无法消费,而自己帮助瑜伽店的会员转到美发店,是在做好人好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在明知有大量会员债权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仍在出具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清算报告》后,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清算报告》内容,同意公司注销,并向丰台区市监局申请注销公司,属于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该行为导致王女士无法在合法的清算程序中申报债权,致使其债权无法受偿。刘某在注销公司时,亦作出《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故王女士有权主张刘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刘某赔偿王女士所办理会员卡中的未消费金额。

法官:“职业闭店人”介入侵害消费者利益 股东、法定代表人也均要承担法律风险

据负责审理此案的丰台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法官李强介绍,近年来,健身房、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预先充值服务领域店铺频频出现跑路现象,消费者在预先充值大量金额后,店铺跑路造成众多消费者无法退费,继而产生大量纠纷。这些乱象背后,存在不少“职业闭店人”在推波助澜。“职业闭店人”接手跑路店铺,又巧立名目将会员转到其他不相关店铺,实现所谓的“死客激活”。

该案中,“职业闭店人”刘某在不具备经营能力的情况下接店,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接受服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接手店铺后,又在短期内未经过合法清算程序的前提下,以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机关恶意注销公司,导致消费者无法在正常的清算程序中进行申报债权。此种行为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恶化了营商环境,应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法官表示,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此类“职业闭店人”往往通过收取服务费、中介费或转让会员费等方式进行牟利,但此举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公司登记采取外观主义原则,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亦然。公示体现出的权利外观导致第三人对其产生合理信赖,即使真实情况与实际信赖不符,其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表示,“职业闭店人”通过接手经营不善公司,将自己登记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经营异常,如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未经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倒闭带来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征信受限、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等诸多法律风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倪家宁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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