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宝”首批庭审案件始末曝光
中新经纬 2023-12-20 13:43

“江苏高院”微信号近日公布了江苏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2021-2023),其中包括江茂均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钟秀支行合同纠纷案,这是中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开庭审理的3个案件之一。

具体来看,2020年3月16日,江茂均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行)手机银行APP与中行南通钟秀支行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电子合同一份。

签约当日,江茂均购买500手(桶)“人民币美国原油2004合约”,实际成交单价为213.53元人民币。2020年3月18日,江茂均追加购买100手(桶)“人民币美国原油2004合约”,实际成交单价为187.05元人民币。

2020年3月20日,江茂均购买的“人民币美国原油2004合约”到期,到期处理方式为“到期移仓”,结算单价为178.65元人民币,当日结算后移仓至“人民币美国原油2005合约”,开仓数量为600手(桶),实际成交单价为184.73元人民币。

2020年4月16日至18日,中行南通钟秀支行每日均向江茂均发送提示短信,告知“人民币美国2005期合约”将于2020年4月21日到期,并将于2020年4月20日22时停止交易和启动移仓。2020年4月20日22时,“人民币美国原油2005合约”停止交易。2020年4月21日,中行发布“原油宝”产品美国原油合约4月21日暂停交易的公告。

2020年4月22日,中行发布“原油宝”2020年4月22日合约结算价格的公告,告知人民币美国原油2005合约多头平仓结算价格为-266.12元。同日,江茂均“原油宝”交易账户产生平仓损失139723.95元,其中保证金损失28885.95元、本金损失110838元。

对此,江茂均诉请判令:确认江茂均与中行南通钟秀支行之间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无效;判令中行南通钟秀支行赔偿江茂均本金损失110838元并退还保证金28885.95元。

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中行南通钟秀支行于2021年1月4日前支付原告江茂均本金损失22167.6元、退还保证金28885.95元,合计支付原告江茂均51053.55元;二、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其他纠葛。

对于该案,江苏高院指出,2020年4月21日,芝加哥商品交易WTI5月期货合约价格报收-37.63美元/桶,历史上首次跌为负值,为疫情期间全球原油市场剧烈动荡下的极端表现,致使“原油宝”多头持仓客户全部穿仓。

江苏高院介绍,事件发生后,为妥善处理投资者的损失赔偿事宜,中行依托其网点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与绝大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本案是涉中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开庭审理的3个案件之一。庭审后,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中行承担负油价损失和投资者20%的本金损失,投资者自担80%的本金损失,诉讼费由中行负担。协议达成次日,双方即履行完毕,快速解决了纠纷。

与此同时,江苏高院公布的江苏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2021-2023)还涉及证券投资咨询纠纷、“钱宝”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包括卫龙武诉北京中方信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新三板退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中适用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刘华栋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萍萍、李祥、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无锡金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蒋虔、沈利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别除权纠纷案,张业强等人集资诈骗案,孙锋受贿、诈骗案,纪永红等人操纵证券市场、黄晓秋非法经营案以及范政新洗钱案。(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