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衍生品交易将建行业准入等制度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1-17 20:23

11月17日,证监会表示,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办法及起草说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称,为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促进衍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违法违规和规避监管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前期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17日至4月16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证监会对公众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行业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为更好贯彻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原则,证监会就本办法及起草说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修改完善后的办法共八章,50条,主要对衍生品交易和结算、禁止的交易行为、交易者、衍生品经营机构、衍生品交易场所、衍生品结算机构、衍生品交易报告库、衍生品行业协会等进行了规范。本办法坚持功能监管、统筹监管、严防风险等原则,着力解决三大问题——

第一是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加强衍生品市场行政监管。《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衍生品交易纳入了法律调整范围,建立了行业准入等制度。本办法将证监会监管的衍生品市场各类主体和活动全部纳入规制范围,以功能监管为导向,制定统一的准入条件、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切实加强衍生品市场监管,促进衍生品市场规范发展。第二是完善监管规则,严厉打击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行为。证监会对该问题作了系统梳理,在本办法中统一予以规范,包括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持仓限额制度、信披制度、减持限售制度,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禁止衍生品经营机构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以及减持限售主体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等。第三是加强跨市场和跨境监测监控,严防风险。考虑到衍生品市场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在资金流动、风险传染等方面高度关联,本办法建立了较为系统的跨市场、跨境监测监控机制,以防范风险,包括建立衍生品市场账户体系、交易报告库制度、基础设施数据共享机制、跨市场监测监控机制,以及内资、外资经营机构交易信息报送机制等,确保对衍生品交易“看得穿,管得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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