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遗嘱库首推遗产管理公益服务:被继承人可指定遗嘱执行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30 20:30

10月29日,第四届遗嘱与遗产继承论坛暨第二届遗产管理人论坛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遗产管理人”,由中华遗嘱库、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中国自然资源报社《中国不动产》编辑部与桂客学院联合主办,全国各地多名法官,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家,华为公司相关代表及继承、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约300人参加。部分代表进行了数字资产继承及遗产管理、特殊需求人群遗产管理需求等六个主题的研讨。

九年里为37万余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登记保管25万余份遗嘱

会上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宣布,10月30日起,中华遗嘱库在其所办理的遗嘱中将为遗嘱人免费提供遗产管理人标准条款建议,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纳。标准条款中,被继承人可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并履行法律上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华遗嘱库提供的遗产管理人条款一共有五套,每套有四到八条不等的条款,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不同,对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陈凯告诉记者,中华遗嘱库后续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总结更多的标准条款,以适应不同的需求。

据介绍,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在2013年共同启动的公益项目,旨在为年满60周岁、不超过一套房产的市民提供免费遗嘱咨询、起草、登记、保管等服务。

截至2022年底,中华遗嘱库已经为37万余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登记保管25万余份遗嘱。据《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数据显示,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的遗嘱中,已有1542份遗嘱指定了遗产管理人。“对于已经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的市民,也可以申请重新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添加遗产管理人条款。”陈凯补充。

遗产管理人制度实施面临困境 亲友担任易产生四大风险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为了解决遗产管理问题,《民法典》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过去的三年里,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全国各地积极运用,为解决多宗遗产纠纷、债务以及继承等难题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了继承人、债权人等各方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廉慧认为,当前遗产管理人的推广和实施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一方面,由于遗产管理人的专业性和普及度不高,市民对于遗产管理人的概念缺乏清晰的认识,并且对于如何选择遗产管理人缺乏经验和信心。另一方面,一些市民无法找到可信任的机构担任遗产管理人,或者由于对遗产管理人对工作流程和职责缺乏了解,难以找到合适的遗产管理人。此外,因为缺乏监管机制,目前尚无法对遗产管理人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陈凯分析,指定亲友个人担任遗产管理人容易产生四大风险,因缺乏监督,产生道德风险;因个人意外,产生无法履职风险;因未签署书面协议,产生遗产管理人拒绝担任的风险;因不够专业,产生无法胜任的风险。因此建议指定专业机构与亲友担任共同遗产管理人,可以有效地规避以上四大风险。

2023年,中华遗嘱库与《中国不动产》杂志及相关部门达成合作,共同推动“专业遗产管理人人才库”建设,供广大被继承人、继承人、民政部门在委托遗产管理专业人才时进行选择。通过指定入库的遗产管理人,可以有效地规避个人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四大风险,更可以确保遗产管理的可持续性以及稳定性。

没有遗产管理人 立了遗嘱也可能无法执行

“有些订立遗嘱的市民对于遗嘱如何真正落地执行往往存在不少误区,特别是一些离婚、再婚、素有矛盾或特殊子女的家庭,如果没有遗产管理人保驾护航,遗嘱往往很难落地执行。”陈凯向北青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

39岁的陈女士于三年前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女儿由陈女士抚养,前夫要按月支付抚养费,但前夫并没有按法院判决书要求执行。经商多年,陈女士名下有不少房产和股票,陈女士担心,如果自己发生意外,巨额财产由女儿继承,前夫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接管孩子和陈女士留下的所有财产。此外,陈女士还担心女儿过于单纯,将来即使年满十八岁可以继承财产,也可能遇到别有用心之人,难以管理好这些财产。

带着这些忧虑,陈女士向中华遗嘱库咨询后得知,可以设立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打理、管理,因此决定授权表妹和姐姐作为共同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的设立很有必要,办理完遗嘱后,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陈女士表示。

陈凯解释,陈女士在遗嘱中设立遗产管理人,有效地规避了前夫可能通过担任监护人的方式对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进行干预甚至侵占的风险,也可以避免继承人在心智不成熟的情况下随意挥霍遗产,减少财产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多种风险。遗产管理人会对遗产进行清点、接管、分配和管理,能更好地执行逝者的遗愿,避免继承人之间的纷争,必要时快速解决纠纷,防止遗产出现损失。

联合公证处前置服务 子女不出门办继承

除了标准条款建议服务,中华遗嘱库还推出了继承无忧服务。中华遗嘱库登记中心主任刘鹏介绍,继承无忧服务专门解决市民因为办理继承手续不专业、不方便而产生的烦恼,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也可以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后办理。

71岁的退休教师李先生在办理遗嘱时就遇到了问题。李先生的儿子在国外工作,将来要继承李老师的房子,不但要办理复杂的公证和认证手续,而且需要停止在国外的工作,回国办理手续。较长的办理时间会给儿子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便。此外,还可能因为无法提供李先生的父母或岳父岳母的死亡证明等诸如此类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亲友拒绝配合,遗嘱无法得到执行。

因此,刘鹏建议李老师在遗嘱中指定未来负责执行遗嘱的遗产管理人,避免儿子来回奔波或者无法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的不便。同时,可以采纳有关机构联合多家公证处推出的继承无忧服务。“继承无忧服务的核心是通过预先指定遗产管理人、进行证件核验、提前做出授权和声明等一系列前置程序,以实现被继承人身故以后,可以尽量简化办理继承手续,在前置手续办理妥善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完全无需继承人出面,即可完成继承过户程序。”

实习生 罗艾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朱葳
校对/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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