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法治日报 2023-06-06 10:3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民政部近日召开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婚姻登记需求,国务院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区、市),上述地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时间为2年。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原试点地区试点结束时间相应延后,与新纳入试点地区结束时间保持一致。

会议要求,原试点地区要根据前期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补齐短板、查漏补缺,进一步确保婚姻登记资源合理配置,力争解决婚姻登记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部门共享数据质量,把各项工作抓实落细做到位。新纳入试点地区要对照试点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健全婚姻领域政策制度和服务流程,积极规避、处置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问题,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员队伍素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文/蒲晓磊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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