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拒绝噪音,依法保护公众的“安静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4-15 16:00

从2003年开始,每年的4月16日被设为“世界噪音日”。今年4月16日是第二十一个世界噪音日。噪音污染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现代社会四大环境污染之一,被称为“看不见的杀手”。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由噪音引起的疾病也逐年增多。

因噪音具有特殊性,噪音污染又被称为“看不见的污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化背景下,拥挤而忙碌的生活节奏、昼夜不息的工厂、川流不息的交通线、嘈杂的街市、起此彼伏的各类噪音,危机四伏,正在消磨着人们的心智和安宁。

噪音属于感觉公害,主要表现在没有污染物、污染影响不持久、不被积累、噪音声源分散等。其实,噪音污染对人体的伤害超出想象。以车辆为例,研究表明,车辆行驶声音持续在60至70分贝左右,就会影响正常的睡眠和休息。70分贝至100分贝的声音会让人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甚至影响工作效率,引发事故,而120分贝以上则会导致全聋。

噪音对健康的直接危害就是损伤听力,是健康的巨大隐患。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心的问题,也已成为环保投诉的一大主体,是改善环境的短板,已成为一大公害,属于环境污染的一种。虽然近些年对噪声污染有了一定的关注度,但与其他类污染相比,如水、大气、土壤污染等,受重视程度还不够。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根据这部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有了法律约束,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更多人不受噪声污染侵扰,心情愉快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噪音污染对人的身心健康危害是毋庸置疑的,全世界都在反对噪音污染,共同营造安静祥和的家园。不过,拒绝噪音,警惕病从“耳”入,让所有人都享受安静,还有更多工作要做。可见,重视噪音污染,不仅要在“世界噪音日”,也要在平时。最大程度维护“声环境”质量,依法保护公众的“安静权”,让我们共同监督,守护宁静。

文/刘天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