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托起新市民“安居梦”
太原日报 2022-12-19 10:16

据报道,12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在房地产领域,我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加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并探索盘活闲置商品房用于补充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城市发展的角度,尽可能吸引更多年轻人留下,是未来活力的保证。可是新市民、年轻人这些城市最有活力的人群,却饱受居住成本过高之苦。这些群体往往以现有的收入水平难以在工作的城市实现买房梦,而他们之前因为户籍、收入等原因是被排除在既有保障房机制之外,租房又常常遇到押金问题、与房东发生纠纷、被迫搬家等种种问题,居住问题成为新市民、年轻人不堪承受之重。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在政策吹风会上明确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的住房问题。”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助于降低新市民、青年人在城市的居住成本,改善其居住条件,使其能够在城市安居下来,用更理性、长远的眼光规划自己的人生,真正投身于城市经济发展和价值创造中,用自己的拼搏奋斗赋予城市更有活力的未来。

太原市致力于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新市民、年轻人实现安居梦。11月,太原市首批564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投入运营。截至今年10月底,太原市已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多种方式累计筹集租赁房源10.13万套(间)。这些住房户型设计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让广大新市民、外来青年人才等群体实现住有所居,也为太原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盘活闲置商品房用于补充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仅节约时间成本,迅速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而且可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杠杆水平。太原市政府“因城施策”,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房地产库存相结合,创造性地把住房“问题存量”转化为“发展增量”,一年来我市采取这种方式筹集的租赁住房项目已达10个,房源4614套(间)、24.38万平方米,既实现了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的梦想,同时也缓解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压力。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努力满足新市民、外来青年人才等群体对住房的多元化需求,才能让他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加,才能让“流入人口”留下来,保持城市的活力,更能让我们的城市具有持久发展的动力。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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