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侧记 整治531天后,听证员:可以结案
检察日报 2022-11-14 11:30

2022年11月10日,一场涉及19个单位、48人参加的大型听证会召开。听证会围绕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展开——531天办案,6家检察院联动,该案推进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如何?生态环境修复后相关指标是否达到标准?案件是否可以终结?

在对这起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进行为期一天的听证过程中,参与环境治理的各方都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

全流域船过浪清,治理成效“看得见”

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何牵涉多方?这源自一组卫星遥感监测图发现的流域性问题。

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卫星遥感监测到的大运河流域4条涉水问题线索层转至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及京杭大运河、太浦河、頔塘河、苏申外港线等多条水线。该区域航运发达、码头密布,存在不同程度的废水直排、泥浆偷倒、扬尘污染、违法建设等问题。

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通过加强检政联动、跨区划协作,发现问题50余个,督促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整治提升29家,拆除违建13.64万平方米,为17家企业补办环评手续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改造提升标准化码头10个,修复市政管网10处……

听证会往往由当事人提出诉求,听证员依法提出听证意见,检察机关最终客观公正地依法作出决定。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中,定分止争是听证会的目的,而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如何取得最佳听证效果?这很大程度取决于整治效果。

开场就是力证。这场听证会的第一个环节不是开会,而是40余名听证会参与人员一同前往5处整改现场实地“打分”。

11月10日上午9时,一行人首先来到苏州市吴中区商贸码头。这里曾是一块监管缺失的“飞地死角”,存在码头违建、废水直排等问题,造成大运河水体悬浮物浓度过高,在卫星遥感监测图上呈现出醒目的红色。如今,这一地块上的“散乱污”企业已全部被要求停产整改,违建码头正在有序拆除中,放眼望去,碧波荡漾。

“本月底前码头地面建筑及设施设备可以全部拆完,我们将逐步恢复绿化,为打造吴淞江科创带预留空间。”街道工作人员介绍。

水域两岸治理效果,乘船观察最直观。从夹浦桥码头上船,到中储粮码头上岸,20分钟航程虽短,但途经的每一处都勾起了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的回忆:“去年接到线索后,我们首先通过公益诉讼快速检测车、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多项设备来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问题线索所涉水域水体悬浮物浓度偏高具有共性原因,包括通航搅动底泥释放颗粒物、沿岸砂石企业码头泥浆水入河、沿岸生产或生活废水直排等。”

“当初将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污染线索移送苏州市检察机关的那一刻,我们并没有想到有一天能置身在这片水域中感受清水碧波,现场让人很惊喜!”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刘朔说。

“今天倒像是来参加大运河半日游的,那么多行政单位共同努力,才促成了如今的水清岸绿。我们社区作为其中一员,也感受到重任在肩。”吴中区宝带桥社区党委书记史众恩说。

记者发现,每个视察点位都放置了两组对比海报,详细展示了该点位存在的污染问题及整治全程的对比图。从飞地管理趋于规范,到运河又恢复清澈水波,再到混凝土公司实现水污染零排放,大型水泥厂拆除彩钢棚改建休闲生态基地——流域整体风貌切切实实得到改善。

参会人员由衷地感慨,如果不是看到对比照片,很难想象一年前甚至几个月前,沿岸整齐的绿化带还是砂石乱堆的码头、扬尘漫天的沙场、污水横流的厂房。

长三角“府检企联动”,整治过程“听得明”

11月10日下午3时,听证会在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准时开始。

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跃首先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检察一体+府检联动”“技辅+智辅”“小区划+大区划”“检察监督+社会治理”,围绕这些词汇展开的开场介绍,迅速让人感知“串珠成链”的办案过程的复杂。

水相连,岸相通。长三角“府检联动”、协同办案的公益诉讼实践,在这场听证会上被阐释得清晰且形象。与联手办案相呼应,长三角三地共6家检察院在听证会现场,通过视频连线再次协同。这一次,是汇报“合作战报”。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介绍了立案行政公益诉讼8起、民事公益诉讼4起,制发检察建议4份推动治理的过程。随后,长三角检察机关连线听证正式开始。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嘉善县检察院通过视频介绍了跨区划移交线索办理情况。

“走访毗邻地区的水域、码头时,我们发现线索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多个单位对跨区域渣土倾倒情况开展联合处置。”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顺根分享了“顺藤摸瓜”的办案过程。

“我院与吴江、嘉善等地检察机关多次视频连线研商共治方案,推动三地主管单位通过联合巡航调度,发现并处置生态环境问题21处。”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庆天介绍。

据了解,上海青浦、浙江嘉善等地检察机关已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份,推动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偷排污水、岸线堆放垃圾等问题整改,深化大运河全流域治理。

听证会上,吴江区副区长季恒义特地展示了一则整治视频,“青吴嘉三地打破行政壁垒,联合行业准入审批,让跨省交界水域从环境治理的‘盲区’变成生态合作的‘示范区’”。

随后,有关行政机关围绕履职情况发言,展示整改措施和效果。部分企业、乡镇、群众代表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陈述,对专案办理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是市级绿色生产达标企业,此次接到预警后,公司上下都很紧张,立刻着手整改雨污分流管网、沉淀池、应急池布局,增设了容积约2000立方米的收集罐,把平时的雨污水先分类收集再回收利用,实现零排放!”涉案混凝土公司总经理说。

沿岸居民的获得感,是整治效果最重要的评判要素之一。“沙场生产时噪音和灰尘过大,每当刮起东南风,我们不敢开窗睡觉、不敢晒被子,有时候晒过的被子上面落了一层灰。沙场拆掉,空气好了,尘土不见了,特别是日夜轰鸣的机器声也消失了,村民们很满意。”吴江区平望镇联合村村民徐九青的感受最直观。

水质数据目前如何?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和苏州市环境监测站作为第三方,就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卫星遥感监测情况、整治监测数据作出评价:“大运河、太浦河流域中问题线索所涉水域水质总体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浊度经整治后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期待青绿江南常态化,听证员“问得辣”

听取情况介绍后,5名听证员就专案中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如何预防再次出现类似的污染提出问题。

苏州市人大代表、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人事财务处处长蔡俊伦关注的是如何防止“旧病复发”:“请问相关部门如何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案件?”

吴江区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吴江生态环境局接连从健全河湖监管机制、港口码头船舶长效监管机制、环境联防联控应急机制等角度,对今后的常态化防控举措进行介绍。

“我们构建了预警全覆盖、全民护河监督、数字智慧监管、协同监管治理、问题快速处置等5项机制,实现‘监管—发现—处置’闭环。”吴江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孙建忠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已完成涉水问题整改2.8万个。区级监测的114个河湖优于Ⅲ类水质的水体,从2018年的24个增加至今年初的101个。

“除水体浊度外,反映水环境质量的其他指标具体检测结果如何?”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刘海成从专业角度提出具体问题。

“当前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指标主要有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24项,任一指标超标都将被‘一票否决’。”吴江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志楼对上述问题作出解答。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薛艳华的提问更是“辣味”十足:“该案是由最高检将卫星遥感监测线索转交地方办理的,但自上而下移交办案线索在司法实践中显然不是常态。请问,同级检察机关发现相关线索时,检察建议的落实力度如何?”

“检察建议要确保取得实际效果,首先要做到精准,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找准问题;其次要争取被建议对象的理解和支持。此外,还要持续跟进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李跃回答道,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检察机关会邀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检视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未依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坚决依法起诉。建立良性法律监督模式,才能促进双赢多赢共赢,这个案件集中体现了将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才能画出“府检联动”最大同心圆。

听证员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相关水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及时、精准,成效明显,涉案水域水质达到了相关标准的要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以结案。

苏州市人大代表、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众对此次听证会作出评价:“大家看到了各个板块、各类主体携手共治环境问题的决心和行动,特别是很好地实现了联动协作,解决了跨省域‘大区划’、跨苏州内部‘小区划’的环境污染问题。”

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表示:“长三角地区山水秀美,长三角检察机关、行政部门长期均‘各守其美’,如今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作出了‘美美与共’的有益尝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给检察机关找准环境公益诉讼这个长三角一体化的‘黄金切口’提供了充分支持。相信今后,长三角检察机关能为携手守护青绿江南,探索出更宽更远的法律监督之路。”

文/闫晶晶 张安娜 葛杭

编辑/倪家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