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23家保险公司风险评级C、D 较上季度增加11家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8-22 11:47

上周五(8月19日),银保监会披露了二季度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及一季度风险评级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达26.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第一季度末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是保险公司的整体评级情况均有所波动,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C、D类数量从2021年四季度的12家增加至23家。

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4.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其中,50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107家被评为B类,而被评为C类、D类的保险公司则分别为15家、8家。

2021年四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彼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显示,91家被评为A类,75家被评为B类,被评为C类、D类的分别有8家、4家。

北京青年报记者通过梳理已披露的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有12家保险公司处于不达标状态,包括安心财险、珠峰财险、渤海财险、都邦财险、前海联合财险等8家财险公司,以及渤海人寿、百年人寿、合众人寿、三峡人寿等4家寿险公司。

根据修订后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监管指标扩展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等三个有机联系的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用于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不得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用于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不得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则用于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包括可资本化风险和难以资本化风险)的大小,不得低于B类。这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而其中任一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采取监管谈话、要求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的计划、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向股东分红等措施、责令增加资本金、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性广告、限制业务范围、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责令办理分出业务等措施。对于采取上述措施后偿付能力未明显改善或进一步恶化的,由中国银保监会依法采取接管、申请破产等监管措施。

根据银保监会数月之前发布的《关于2021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2021年监管部门加强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核力度,全年先后责令18家保险机构整改偿付能力信息披露问题,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

其中,安心财险因2021年第4季度、2022年第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D级别,正在被银保监会采取监管措施。银保监会已向安心保险送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采取责令增资;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等行政监管措施。

安心财险在最新披露的的2022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里提到,“未来一季度内现金流较为紧张但仍可维持日常经营支出。公司在短期内无新单保费收入情况下,经营及赔付资金需求将会对公司目前现金流是施加更大压力。”目前,安心财险主要面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短期健康险与车险等主要业务基本停滞、流动性压力较大等风险。偿付能力方面,公司已采取了全力推进增资工作的措施,期待尽快实现实质性进展;可资本化风险方面,三季度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融资工作,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尽快恢复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难以资本化风险方面,公司将监控立案注销率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流动性风险方面,公司将全力推进融资工作,缓解现金流压力;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将加强数据收集后的数据核实工作,加强整改和整改跟踪工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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