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民警救助了一只“小鸟”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齐鲁壹点
2022-06-22 23:02
6月18日10时,莘县东鲁派出所值班民辅警在巡逻中发现在莘县东升路发现路边有一只形似猫头鹰,长满灰褐色羽毛的“小鸟”蜷缩在路边的草丛中,虽无明显外伤,但无法自主飞行。民警无法确认“小鸟”品种,小心翼翼地将其安置在纸箱内,带回所内临时寄养。在与莘县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后,经救助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小鸟”为红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救助站工作人员对红隼进行全面检查后,推断这只红隼因左侧翅膀轻微受伤,因受伤且不具备飞行、捕食的能力,无法独自存活,决定将它送至莘县救助站接受治疗,待其恢复野生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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