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仲明谈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25 11:15
4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
在现场,有记者提问,“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进展如何?是否已经扫除了技术障碍?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时间表?”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予以回应。
“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决定明确试点期限是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岳仲明说,通过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这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走深走实、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
他还提到,对需要改革但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条件还不成熟的事项,按照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
“近十年来,一共作出了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这30件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确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岳仲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放管服”等改革需要,加快统筹修法、“一揽子”修法工作,共作出24件打包修改的决定,涉及修改法律、修改法律问题的决定152件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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