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
澎湃新闻 2022-04-08 22:01

银保监会发文要求今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4月8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强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通知》要求,2022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继续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即此类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具体而言,《通知》明确,要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巩固向小微企业让利成果。

比如,在贷款可获得性方面,《通知》提出要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深入推进银担合作、银保合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其合作担保机构有序开展总对总的“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支持,合理分担贷款风险。

对于小微企业的还本付息等政策,《通知》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细化到各行业,《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助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建立健全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主管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精准获客,开发专属金融产品。

对于小微外贸企业,新市民、个体工商户等微观主体的金融服务,《通知》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适合其需求的外汇避险产品,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发挥保单的风险缓释作用,持续培育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银行和保险机构要扩大对新市民、个体工商户等微观主体的金融覆盖。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标监管要求做实做细“敢贷愿贷”内部机制,多措并举满足小微企业非信贷金融需求。与此同时,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和数据治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实贷款“三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严禁虚构小微企业贷款用途套利,防止信贷资金变相流入资本市场和政府融资平台等宏观政策调控领域。鼓励通过依法合规的核销、转让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除此之外,《通知》还提出要横向协同,综合施策增强治理效能。各级监管部门要与财政、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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