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显著,2021年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公布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22-01-21 09:00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日前从全国“打假治敲”工作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6月以来,中宣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中国记协等9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类新闻违法违规活动。一是严厉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法活动。以打击网络新闻敲诈为重点,加大对新闻敲诈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利用新闻活动恶意抹黑、打击报复的行为,重点打击财经类、证券类媒体故意编造传播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或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严格监管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小程序、短视频、直播平台等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坚决取缔未获许可、不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却从事新闻活动的公众账号。三是严厉打击社会组织与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大力整顿假新闻单位、假记者站、假记者。全面清理未经批准在境内违法开展涉新闻活动的“离岸新闻机构”及其人员。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破获了河南卢某某等人依托假媒体敲诈勒索案等重大案件,取缔了“中国国际新闻杂志社”“中国网络资讯台”等假媒体,查办了违法违规开展新闻活动的某报社原常务副社长梁某某、某报社驻山西记者站原站长遆某某等不法人员,纠治了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等行业乱象,有力净化了新闻舆论生态,优化了思想文化环境。

据介绍,2022年中宣部将继续组织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对各类新闻单位及其驻地方机构、新媒体平台、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类非法新闻活动的严厉打击,重点加强对财经类媒体及各类新媒体以负面报道相要挟、以各种形式敲诈勒索企业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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