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调解纠纷态度粗暴被停职,不妨换个角度看
澎湃新闻 2021-12-14 19:20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近日通报称,所属大竹林派出所副所长丁萌因对待群众态度简单粗暴,已被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停止执行职务,正接受调查处理。

按照以往,像这样的新闻一出,网友对被处理的警方当事人予以继续跟踪批评为多。然而,这回在网上跟帖的则不少是“指责”投诉方。可见,这个“派出所副所长调解时态度粗暴被停职”是要多角度看的。

两江新区分局叫停这名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体现的是从严治警态度。“反复劝说无效后,丁萌与苟某发生口角争执”“且丁萌未按照规定着装”。这些“镜头”被拍摄者用视频上传到网上。由此也带来了人民警察的负面形象。在违规警纪警风“零容忍”的治警原则下,对警察的办案执法过程的粗暴态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予以从严查处,这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有些网友之所以对这事的另一方啧有烦言,不能说是对这名派出所副所长被停职叫冤,而是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考空间。

根据警方通报,网约车司机苟某一次营运中,车厢内与一女性乘客因其小孩(女,11岁)在车内呕吐赔偿事宜发生纠纷。警方接报警后,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大竹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乘客表示可同去洗车并支付费用,苟某拒绝并要求现金赔付。经民警、现场热心群众劝解和双方协商,苟某同意赔付100元,乘客支付后各自离开。这事至此应是算解决了。

岂料当日18时许,苟某来到大竹林派出所,声称经询价洗车、除味共需180元,要求民警帮助联系乘客重新赔付。值班副所长丁萌和民警劝说苟某,多体谅呕吐系年幼小孩无意行为,苟某不听劝解,执意要求派出所当晚解决乘客追加赔偿金事宜。

网民们看到以上这些情节,就有“想法”了。比如,在澎湃新闻网的跟帖中,就有网友说,“第一次说好了就算了嘛,还是应该有点契约精神。人家陪你去你洗不干,价格你也认可了的,娃娃小也不是故意的,差的就自己贴点呗”,还有说“网约车大度一点,不要斤斤计较嘛,都赔钱了还要怎样,心不要太黑了”。类似说法可能也是被那位发脾气的派出所副所长认可的。

网友们的这个角度是值得思考的。一方面,任何公民有权到派出所提出自己的相关诉求;另一方面,舆论也希望公民在诉求过程中讲法懂事。我当然不同意所谓的有人是“无理取闹”甚至是“刁民”之说。但是,现实中确实有比较执拗的诉求者。对于这种情况,除了舆论上劝说外,依然考验着我们的人民警察,不仅是态度,而且还是智慧。

世事无奇不有,人间有怪不怪。然而,对于处在强势位置上的警务人员,无论遇到什么事,何方人氏,其工作态度要规范,不仅对群众要态度好,而且对违法者甚至犯罪嫌疑人,也要依法处置,不枉不纵,否则,就可能受到问责。这就是“派出所副所长调解时态度粗暴被停职”应有的角度。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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