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抽检18批次样品不合格 涉及鸡精、清江鱼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12 09:29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第5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在组织抽检的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乳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13类食品1490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472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涉及鸡精、清江鱼、羊肉等。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宇轩兴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潮香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标称北京东光源兴泰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保定新兴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丰亿盈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飘飘梅花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称该公司生产的,北京元泰惠邻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酱香肘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上海太太乐福赐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兄弟联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鸡精调味料,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上海太太乐福赐特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上海太太乐福赐特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6.北京跨界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料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柔店经营的油菜,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柔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北京通联太和蜀中仙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清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鑫源建国商贸中心经营的整鸡(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标称北京劲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三宝利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网店店铺名称:三宝利康营养健康专营店)销售的华夏先葆西洋参鹿茸玛咖片,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铅(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劲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北京膳食居火锅店使用、消毒的长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2.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鲁谷店经营的清江回鱼(鮰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3.标称柳州螺喜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世纪优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国圆柳州螺蛳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14.标称北京水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家御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5.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经营的小油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6.北京意丰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7.北京喜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