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逢问必录”,让干预司法者无路可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24 07:10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6起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的典型案件,树立了依法依规办案、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体现了全面从严治警取得的新成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这是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中央政法委第三次公开通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干警主动记录填报的典型案件。既通报了干预司法、打招呼和未按规定记录填报而被依纪依法处理的反面典型,也充分肯定主动记录填报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正面典型,着力推动形成全社会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责任体系和强大声势。

今年2月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列为专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可见此类问题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之重大,也传递了中央政法委整治此类问题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各地各级政法单位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排查整治“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7月31日,全国共排查认定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0.4万件,处理处分干警8.3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自教育整顿以来,政法干警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逢问必记录”成为大多数干警的自觉遵循。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落实“三个规定”远没到“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少数干警在执行时仍存在不够坚决、不够彻底的问题。“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整治此类顽瘴痼疾,必须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将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司法廉洁风险防控能力,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典型是最好的教科书,案例是最好的催化剂。如果说,反面典型的作用是敲警钟,正面典型的作用,就是要为干警做示范、树标杆、明导向。与前两次通报只是曝光反面典型不同,这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中,包括4起正面典型案件。如浙江省某市辖区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郝某、陈某、刘某主动记录填报案。四名检察官面对上级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某干预过问案件,不约而同,均予以拒绝并作了记录填报。

透过这些真实案例,让公众看到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的新气象、新面貌。同时,这些鲜活的案例,也有力地鞭策广大干警见贤思齐、见贤思进,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做到担得起责任、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考验。

典型案件是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的指南和宣言书,具有重要的借鉴和示范意义。政法机关公布相关典型案例,给各地各级政法单位带来三点启示:一是坚持“严”字当头,认真落实责任倒查、定期通报等制度,对干预司法、打招呼和未按规定记录填报的行为一查到底,以儆效尤。

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干警践行“三个规定”的内生动力。

三是完善强制记录填报、警示教育、激励保护等制度,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紧抓不放、久久为功,进一步增强“逢问必录”的道德自觉、行为自觉,促使干预司法者无计可施、无路可走

文/威利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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