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苑丨患者与医院之间缺乏信任 医疗纠纷窘境怎么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19 15:37

病人生病去医院,家属难免都有些着急。可治病过程中,医院和家属往往最不愿发生的,就是出现纠纷。据北京丰台法院介绍,该院2018年受理医疗纠纷案件77件,2019年受理102件,2020年受理100件,今年上半年,受理59件。医疗纠纷一旦成诉,不利于纠纷又好又快的化解。

11月18日,北京丰台法院结合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分析,中立者角度,对于“如何正确看待医疗纠纷”进行了阐释。

在丰台法院介绍的几起典型医疗纠纷案件中,记者发现,发生纠纷后,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与人身相关的权益,因此患者和医院之间往往会陷入相互之间不信任的尴尬境遇。

据了解,患者江某因右侧面部疼痛入住北京某医院治疗。手术中,院方在未告知患者前提下改变手术方案。术后,患者右眼视力持续下降后失明,吞咽困难,需进行康复治疗。患者认为院方诊疗过程存在过错,给其身体造成了较大伤害,故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某医院赔偿患者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90万元。

丰台法院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后将该纠纷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组织通过开展“背对背”在线调解方式,了解到“患者担心和解后拿不到赔偿款,医院担心赔款后患者继续反复维权”。

掌握医患双方真实想法后,调解组织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调解组织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司法确认程序,讲明该程序具有审理周期短、无需缴纳诉讼费、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优势。并协助当事人通过“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上传申请材料,线上发起在线司法确认申请。丰台法院依托“点站式”司法确认的绿色通道,从收到申请、登记立案、下载材料、书面审查,到最终出具文书并完成电子送达,前后用时不到1个小时,最快速度实现了案结事了、实质解纷。

据了解,这正是医疗纠纷调解“丰台路径”的一个缩影。该院创新“评议式调解”工作机制,打造“专业调解+司法确认”调解模式,形成了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的“丰台路径”。

“侵权责任争议大、损害后果难以确定是医疗纠纷诉讼的两大特点,这类诉讼往往需要启动鉴定程序,但鉴定程序又很复杂,这就导致案件审理周期长、审理难度大、当事人之间矛盾深。”丰台法院立案庭庭长张英婷介绍,医疗纠纷一旦成诉讼,不利于纠纷又好又快地解决。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丰台法院建立第三方柔性调解机制,推出专家评议式调解。

法官介绍,专家评议式调解机制,是将专家评议意见先行引入调解,由临床专家、法医专家、律师团队提出相对权威的医疗纠纷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消除患者对医院的质疑和误解,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法院的公信力。

同时,通过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使用裁判文书“一键式”电子送达、在线“假日调解”“夜间调解”“跨境调解”等便民举措,最大限度推动医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进行化解。

据了解,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成立于2015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纠纷调处第三方公益组织之一。早在2016年,丰台法院在平合医患中心进行试点,开展以医疗纠纷为特色的侵权案件及其他类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引入行业调解,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由律师、临床医学、法医学、管理学、社会心理学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库,专业处理医疗纠纷、人身侵权等案件。

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主任张文生告诉记者,丰台法院将案件委托该中心进行调解后,该中心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围绕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是否尽到告知义务等多个方面进行评议,形成综合评议意见。调解员根据评议意见制定调解方案,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再由法官对接审核调解协议效力。

据丰台法院透露,五年来,该院委派调解的医疗纠纷案件呈现“调解成功率高、调解协议履行率高,纠纷解决成本低、协议反悔率低”的效果。丰台法院政治部主任郭俊宝指出,“丰台法院将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正确处理医患纠纷中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为营造稳定的医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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