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别急,还有和解机会!
东北网
2021-09-23 09:20
进入到执行程序中的案件都需要强制执行吗?双方当事人可否自行和解呢?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执结一起拖欠多年的赔偿案。
2017年7月5日,李铁民(化名)与张少华(化名)骑摩托时相碰撞,造成两车毁坏及李铁民受伤。让胡路区法院判定被告张少华一次性赔偿李铁民人民币2672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少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铁民申请执行,后因张少华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5月,李铁民提供了张少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洪延涛在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燎原乡某村的一处195平方米房屋,并对被执行人的几笔银行款项进行了扣划。
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真诚和耐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申请执行人也考虑到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两人化解旧怨,达成执行和解,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22000元给申请执行人,放弃剩余债权及利息。至此,一起长期未结的案件宣告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促进和解有利化解社会矛盾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洪延涛法官说,在处理侵权纠纷的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缺少沟通与信任,如果在执行中采取以情动人的方式促使当事人之间主动和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也减少了执行的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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