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电动车违法载客,乘客掉下来,他跑了?
湖南郴州公安交警
2021-08-23 19:20
8月13日,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搭载一名学生蒋某(12岁),在燕泉南路建行家属区前路段,乘客蒋某摔下电动车,驾驶人李某逃离现场。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理。经询问,学生蒋某是要去学校,搭乘了李某的非法营运电动车,因电动车座位太低,蒋某的脚拖行,致使蒋某摔下电动车。
迫于公安机关压力,李某于次日到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经调查,李某未按规定道路行驶,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逃逸,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另外,承担伤者所有医疗费用。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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