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软暴力”催债,7人恶势力团伙案终审维持原判
纵观新闻 2021-08-20 18:20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某、雷某、李某、金某、崔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郭某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被告人郭某成立南阳市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以来被告人郭某以个人及公司名义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然后以高利贷的形式赚取高额利息。2015年至2018年10月期间,为追要非法放贷款,郭某雇佣和纠集雷某、李某、金某、崔某等人,采取滋扰、纠缠、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催收非法债务、强迫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郭某为纠集者,以雷某、李某、金某、崔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郭某、崔某不服,提出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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