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两人被刑拘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4-10 12:57
近年来,饲养宠物越来越受年轻人的追捧和喜爱。陆龟、蛇、蜥蜴、鹦鹉等动物也逐渐成了新潮宠物。然而有些宠物爱好者却不知道,这些呆萌的小动物其中一部分是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不能出售、收购,饲养需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2021年3月24日,接举报线索后,北京海淀分局凤凰岭森林公安派出所在刑侦支队的指导下,抓获2名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嫌疑人,查获橘冠凤头鹦鹉1只、亚达伯拉象龟2只和苏卡达陆龟1只。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4只野生动物,其中1只橘冠凤头鹦鹉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被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亚达伯拉象龟和1只苏卡达陆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唐某、李某对未取得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二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涉案野生动物已送至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海淀警方提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的野生动物。想饲养一些珍稀奇宠的朋友,一定要事先了解它们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相关名录都在网上公开,可随时查询,并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咨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切莫稀里糊涂触犯法律。如广大群众,发现以上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通讯员 史鹏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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