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鸡蛋、甲鱼、皮皮虾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3-29 19:18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第15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在组织抽检的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糕点,其他食品(冷链即食食品、水发产品、散装自制酒、食品用预拌(料)粉、工业化豆芽、即食鲜切蔬果),水果制品等6类食品537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52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市巨江兴蛋糕店生产经营的原味老蛋糕、柴鸡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宝发水产店经营的甲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南国快餐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京东东北烧烤店经营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密云县密云镇云河冷荤水产批发店经营的大海三文治肠,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市海中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华鑫傅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标称北京祥益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桂花金糕(蜜饯),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聚顺伟蔬菜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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