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号丨男子交通肇事 先“私了”后报警 结果自己被拘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30 20:06

12月30日上午,北京昌平一男子王某报警称自己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一名自行车骑车人发生事故,请求民警进行事故处理。结果,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并对事故处理之后,也将王某送进了拘留所。这是怎么一回事?

经了解,男子王某于12月29日18时许,在昌平天通苑西一区驾驶两轮摩托车正常直行中与一辆横穿道路的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事发后,王某便驾驶摩托车带着受伤的车骑车人到附近医院检查治疗。确认伤情并无大碍之后,王某与骑车人签订了自行协商赔偿协议,并当场赔偿骑车人4000元。次日,王某担心私下签订的事故赔偿协议以后会出现麻烦,对自己不利,便又联系骑车人和家属协商后,选择报警解决。

而民警接到报警找到王某和骑车人之后,通过事故调查,确认王某所述事故事实,并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自行车骑车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在调查中,民警发现王某根本就没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照驾驶。王某连忙向民警解释说他正在考取驾驶证,已经考完了科目二。而王某接下来的叙述更让民警吃惊。

原来,就在上个月,王某就因无照驾驶摩托车与其他车辆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王某也是通过私下协商方式解决的。王某说,由于自己之前有过一个C1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无法办理增驾。上次发生事故之后,为了尽快拿到摩托车驾驶证,他便将C1驾驶证办理了注销,然后才办理了摩托车驾驶证报考,结果驾照还没拿到手却又发生了事故。

因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将摩托车进行扣留。同时,王某还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处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通讯员 李建友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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