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错换人生28年案”原告再提先予执行申请 目前已收到医院20万元赔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11 14:18

近日,“错换人生28年案”又有新进展。12月1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姚策生母杜新枝处获悉,12月9日,他们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为姚策的医疗费再次提起了《先予执行申请》。随后,其代理律师周兆成确认了这一消息。12月11日上午,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已经将第二笔先予执行赔偿款转给了原告姚策。杜新枝介绍,加上此前的10万元,目前姚策方总共收到20万元的赔偿款,解决了部分医疗费问题,准备住院。

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早前在一审的庭审中,律师已经向法院提起过一次《先予执行申请》,也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这次再次提起,主要是针对12月7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经就“错换人生28年案”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的判决基本上支持了原告方姚策的诉求。

姚策方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这次再次提起《先予执行申请》具备法律依据,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或者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等情形。在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判决之前,应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先行支付一定金钱。另外,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原告方姚策也还没有确定是否上诉,同时我们也不能确定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是否上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也没有开始对一审判决主动履行。

周兆成律师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基于上述原因,现状是姚策的病情根本不等人,加之姚策目前情况非常危险,而他现在已经到了山穷水尽、无钱治病的地步。“所以我们主要还是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才再次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又一次提起了先予执行申请。”

周律师说,目前,作为代理律师他们已经将《先予执行申请书》提交给开封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就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书》,12月11日上午,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就已经将第二笔先予执行赔偿款转给了原告姚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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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香梅 张月朦
编辑/倪家宁
校对/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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