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业委会如何做才不会被“难倒”?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07 15:54

说起业主委员会,许多人都不陌生,但问到本小区的业委会在哪儿、能干什么,绝大部分人可能不清楚。现实中,很多住宅小区甚至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利益的代表,业委会对促进小区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媒体调查发现,许多小区成立业委会并不容易,有些小区业委会的成立过程甚至一波几折。(12月7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虽然一些城市小区业委会覆盖率达到60%甚至超过80%,但尚未覆盖的小区仍然存在业委会成立难,而即便成立了业委会的部分小区,在实际运作中存在履职难。业委会无论是成立难还是履职难,都不符合小区业主利益,也会影响到社区治理生态。所以,有必要对业委会成立及履职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逐一破解,使其顺利成立、正常运作。

成立业委会面临哪些难点?从上述报道看,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达到总户数的5%才能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要想满足这一条件,需要更多业主参与,但很多业主因不了解业委会的运作及好处,参与积极性不高。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委会须先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但拿到小区规划图不容易。此外,成立业委会还会受到某些开发商、物业公司的阻挠,以及缺乏牵头人、缺乏筹备资金、筹备过程繁琐等等难点。

如果不能解决每个难点,业委会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么,有没有办法破解这些难点呢?办法总比困难多。其实,扫除这些“拦路虎”关键在于两点:一是,需要小区广大业主积极支持参与成立业委会;二是,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法律提供有力支撑。

让业主支持成立业委会,先要普及业委会的功能及价值。比如,很多小区公共部分收支不透明,以及电、暖、污水、小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让业主们看到其中利害,业委会才能为自己“代言”,才有动力参与成立业委会。此外,参与形式也可以多样,应充分利用网络工具,为业主们成立、参与业委会提供便利。

政府能为成立业委会做什么?北京、广州的例子就具有说服力。这两个城市在小区推广的APP、微信投票方式,为业主参与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等提供了便利,可助力业委会成立,值得推广。再如,北、广今年新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均提出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可组织推动成立业委会相关工作,更是破解业委会成立难的良药。

当业委会履职难,同样影响到业主的利益。之所以履职难,主要原因是业委会“身份”模糊,法律地位不够明确。虽然正在实施的《物权法》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都赋予了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权利,但没有明确业委会究竟是否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此外,部分业委会自身运作不规范,或物业公司暗地“使绊子”,也会造成履职难。

无论是法律原因,还是现实问题,凡是影响业委会正常履职的路障,都应当逐一清除,让业委会健康成长。期待有关方面系统梳理业委会成立难、履职难的所有堵点,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由立法者去解决;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的问题交给政府解决;需要业主自主解决的问题,应鼓励业主及业委会积极探索。总之,不能让业委会被“难倒”。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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