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国际时评:将证券监管政治化损人害己
新华网 2020-12-04 08:18

继美国参议院今年5月通过所谓《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后,美众议院2日也通过了这一明显针对中国在美上市公司的法案。法案一旦经美国总统签署生效,受到威胁的将是中国多家在美上市公司,但同时也将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声誉以及美国投资者的利益。美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终将损人害己。

该法案带有明显歧视性,是对中国企业的政治打压。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如果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要求,其证券禁止在美交易。

分析人士认为,该法案尽管适用于任何国家的公司,其目的却是针对阿里巴巴、拼多多和中国石油等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在美上市,均按照美国相关法律和规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美国监管机构暂不能检查为在美上市中企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这实际上是跨境监管合作领域的问题。但该法案并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也无视中美双方监管机构长期以来努力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的事实,部分条文内容更是直接针对中国,政治打压的意图明显。

该法案在金融监管领域加入政治性、歧视性内容,不仅损害金融监管立法的中性原则,更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声誉和地位。法案在众议院通过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立即表达了不满。因为优质上市公司是各国资本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一旦法案导致中国公司撤离,引发大量资本流动,美国两家证券交易所将遭受重大打击,美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也将被削弱。

该法案打着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旗号,却对投资者利益构成巨大风险。来自中国的上市企业是美国股票市场最重要的外国上市公司群体之一,总市值超万亿美元。但该法案为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设置种种障碍,可能迫使中企改变上市地点撤离美国或选择私有化,这些都将损害投资者利益。英国安本标准投资公司警告,如果法案迫使一些中国公司私有化,这将给投资者带来负面影响。

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中企在美上市是市场自由选择的行为,也是互利共赢之举。希望美方放弃政治偏见,与中方一起就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议题加强对话沟通,为外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

来源/新华网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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