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号|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扫一半偷一半 仨女子被刑拘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16 12:30
3名女子贪图小便宜,先后以不扫码,删除已扫码商品的方式在超市购物时多次实施盗窃。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16日获悉,目前,刘某某、王某琪、王某玉3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北京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9月份的一天,刘某某、王某琪、王某玉3人购物回家核对账单时,发现有一样商品漏扫码,未被超市发现,尝到“甜头”后,她们便开始萌生贪念。
9月至11月,刘某某一行人多次来到昌平区某超市购物,在自助结账时,趁无工作人员在旁,将部分已扫码商品从账单删除、将部分未扫码的商品直接装进购物袋,3人心照不宣,而后堂而皇之地将未结账的商品带走。
屡屡顺利“得手”,让她们自以为这样地“夹带”操作神不知鬼不觉,心中的贪念也是更甚,多次盗窃了辣椒、豆瓣酱、可乐、鸡蛋等商品。
11月5日,当3人再次上演相同戏码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接到报案的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3人控制。
目前,刘某某、王某琪、王某玉3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自助结账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切莫因为贪图小利而让自身付出惨痛的代价,追悔莫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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