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 索赔2234万元并要求恢复名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9-02 09:54
9月2日,张玉环前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其委托代理人程广鑫律师处了解到,张玉环提出了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伸冤合理支出,以及请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共5项赔偿请求,申请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1993年10月27日,张玉环因涉故意杀人罪被收容审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提出上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于2001年11月7日作出判决,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后十几年的岁月里,张玉环始终坚称无罪。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2020年7月9日,江西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8月4日,判决张玉环无罪,并予以释放。
至此,张玉环共被关押9778天,近27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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