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为速成“网红” 23岁小伙连砸9辆车车窗被判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8-10 11:26

据浙江湖州南太湖法院消息,近日,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23岁的被告人熊某为在短视频平台迅速走红,连砸9辆汽车车窗,造成车辆损失共计4000余元,盗窃车内财物7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仅初中毕业的小伙儿熊某,不甘于平平庸庸的打工生活,做起一夜出名的网红梦。在刷网络短视频的过程中,熊某看到其他“网红”砸汽车车窗的视频大火,觉得自己的相貌和年龄都比这些“网红”有优势,抱着“我不火谁火的信念”,决定砸车窗玻璃拍摄!

熊某在网上买了一个破窗器,在2019年9月29日凌晨1时许,从自己小区出发一路观察,最后锁定湖州南太湖新区某小区的停车场。见四处无人,熊某从裤子口袋中掏出破窗器,对着汽车玻璃一点,“吱”的一声,玻璃便大面积脱落。看到效果那么好,熊某“热情高涨”,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一次性砸了3辆轿车车窗。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后,熊某胆子越来越大。又在2019年10月1日、3日凌晨,以相同手法,砸碎6辆轿车车窗并拍摄视频,同时还不忘顺手牵羊。在砸破车窗之后,累计盗窃车内财物70余元。

作案几天后,熊某在网上得知“同行”被警方抓获的消息,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大祸”,触犯了法律,还没来得及上传短视频平台就急忙把手机中的视频全部删除,企图掩盖犯罪事实。熊某以为删掉视频就能逃过一劫,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经多位被害人报警,警方很快锁定熊某,并在其家中将其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熊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已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4000余元。遂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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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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