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张罚单和20条人命!起底浙江槽罐车爆炸事故涉事企业
新华网 2020-06-20 14:29

6月13日,沈海高速浙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截至19日已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槽罐车所属的涉事公司有无从业资质、因何多次受罚、是否“带病运行”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记者日前实地追踪探访位于浙江瑞安的涉事企业,并围绕公众关注的话题进行了调查。

闯祸的危化品“龙头企业”

公开信息显示,涉事槽罐车属于浙江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6月16日下午,记者辗转来到飞云江畔的瑞安市玉海街道一处老旧小区,发现挂着“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招牌的几间门面已停业,推拉防盗门仅留了一条缝,间或有人员进出。

记者进入公司内部看到,7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内设置有8个工位,部分墙面已经斑驳陈旧。几名不愿透露身份的人员在做整理资料等工作,对事故相关情况则缄口不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瑞阳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叶某福,注册资本59.5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了凭许可证经营的危品运输。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向记者介绍,该公司经营液化气运输许可期限至2021年7月4日,公司共有运输车辆64辆,其中槽罐车10辆,“均是自有车辆”。

瑞阳公司附近不少居民表示,此前并不知道这家公司还有危化品运输业务,“只知道他们是卖罐装燃气的”。小区居民颜先生说:“周边老旧小区多,全靠这家公司供应罐装燃气,每罐价格115元左右,而温州市区才八九十元。”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叶兴勇说,瑞安每天消耗的罐装燃气中,约四成由叶某福名下的企业销售配送,而其本人也担任瑞安市燃气行业协会会长,“在行业内算做得比较大的,还有上市的打算”。

记者了解到,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对包括叶某福在内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控制,其名下公司槽罐车运输业务已经暂停。

53张罚单触发了“海恩法则”?

事故发生后,多家媒体曝出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受到11次行政处罚。“11次行政处罚为何拦不住一辆危化品槽罐车上路?”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记者从瑞安市交通运输局获取的一份《瑞阳危险品运输公司违法案件处罚情况表》显示,该公司2016年以来共涉及相关案件11件,罚款金额总计14900元,其中9件案件涉及9辆不同的运输车辆,但均不涉及槽罐车,2件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和从业人员培训。

如2016年3月17日,瑞安市运管局对该公司某牌号运输车辆开出罚单,原因是“该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于2016年1月28日到期”,处罚结果是“1000元罚款、责令改正”。最近一次受到的处罚,发生在今年5月6日,原因是“公司下属车辆违规进入一级水源保护地范围”,处罚结果是“800元罚款、责令改正”。

三次相对较重的处罚中,两次发生在2016年,因车辆“无GPS实时数据”“该企业未按规定上传车辆及驾驶员动态信息”,分别被处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2017年2月21日,因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被处以2000元罚款责令改正。

而据记者实地调查发现,瑞阳公司罚单远不止这些。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公司近五年重型车辆交通违法共42条,其中高速公路违法21条,违法行为最多的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海恩法则认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特殊行业的安全生产必须要强化监管,运载危险品的重型车辆及槽罐车本身风险相对较高,行驶在道路上要以‘零违章’为目标,从细节上做到防微杜渐。”一名受访行业专家表示。

针对公众对涉事车辆相关资质的关注,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林伟哲回应说,该车辆有营运证,司机和押运员也有从业资格。涉事槽罐车于2019年4月刚刚上牌,牵引车和挂车皆是新车。

截至事发前,涉事车辆并无涉及道路运输相关违法记录。驾驶员熊某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双重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押运员谢某某具备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押运资质。

“虽然还不知道事故具体原因和细节,但危化品运输配送环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相对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需要增强‘他律’约束。”一位具有多年从业经历的受访者说。

专家:完善监管措施 提高防控精准度

20人不幸罹难,175名伤员正承受着痛苦煎熬,被损毁的家园仍待修复……惨痛的事故带来沉痛教训,再次给危化品运输安全敲响警钟。

公众对引发爆炸的原因、槽罐车是否存在质量隐患、事发路段道路设计是否合理等都有关注,这些都有待权威部门调查结果的公布。

另据透露,个别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降低成本,选择让挂靠的小车队承运,甚至存在个体司机挂靠的现象,“层层转包以后,监管就难了,相当于把危险品和普通货物一样去管理。”一位业内人士说。

“举个形象的例子,一扇燃气站的门,车头进门归行政执法部门管,挂车在门外责任归运管部门管,跑在路上归交警管。”一名受访基层干部说,危险品管理工作是“动态+静态”监管的工作,涉及监管部门很多,建议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对危险品管理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形成震慑力。

同时,受访专家建议,应借助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采购、储存、充装、物流和使用各环节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对行业安全隐患防控的精准度。

编辑/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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