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虞关荣等66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三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法制日报 2020-01-08 10:15

2019年12月30日上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东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杭州虞关荣等6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此前,浙江省公安厅将本案异地指定金华市公安局侦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首要分子虞关荣等14人指定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余52人分成3案指定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7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虞关荣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东阳市人民法院对其他3案于同期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虞关荣犯流氓罪于1997年刑满释放后,先后结识被告人吴才龙、王观成等人,虞关荣、王观成陆续网罗被告人戴国松、高贤昌、杨岳江、来侃维、华峰平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2009年9月,虞关荣、戴国松、王观成等合谋,有组织地强迫杭州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份,强行入股房产项目,非法获利4180万元,由此在杭州市滨江区一带确立强势地位。后虞关荣、戴国松成立杭州森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一步纠集吸纳被告人水雷、叶刚飞、杨利桥、傅海桥等人,势力进一步壮大。

该组织通过串标、围标、行贿、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染指土方、市政等工程,攫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以虞关荣、戴国松、王观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此同时,被告人吴才龙先后网罗被告人来国东、汤利云等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4年7月以来,虞关荣与吴才龙两股势力相互勾结,以经济利益和工程项目为纽带,逐渐形成了人数众多、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结构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以黑护商、以商养黑,有组织地实施走私枪支2支、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2支;实施寻衅滋事66起;实施强迫交易22起;实施串通投标21起;实施非法拘禁10起;实施敲诈勒索和开设赌场各8起;实施聚众斗殴7起;还实施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29起,涉案金额达40余亿元,造成14人轻伤、8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

同时查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共计行贿42起,合计7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多达66名,存续时间长达9年。该组织大肆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杭州市滨江区一带相关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和公共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

该案绝大部分系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均一人触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表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走私武器罪等26罪并罚,分别对被告人虞关荣、戴国松、王观成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23罪并罚,对被告人吴才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来侃维等10名骨干成员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2年6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东阳市人民法院对徐烨等52名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张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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