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充当“保护伞”的民警揭发公安局副政委包庇黑社会头目
北京头条观海解局 2019-12-22 20:24

撰文 | 刘艺龙

12月22日,观海解局在裁判文书网上注意到,近日,浙江缙云县公安局原民警麻卫华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公布。

据麻卫华的判决书披露,其被留置后,检举揭发时任缙云县公安局副政委朱缙亮包庇涉黑头目。

值得一说的是,麻卫华和朱缙亮相继被查后,缙云县公安局局长赵应华也落马了。 

多次为涉黑团伙打招呼

麻卫华1975年2月14日出生,大专文化。他曾担任缙云县公安局仙都派出所所长、情报中心主任。

2019年2月15日,刚过完44岁生日的麻卫华被采取留置措施,4月,他被开除党籍。通报提到,他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麻卫华保护了谁?

观海解局注意到,2006年12月以来,胡某某伙同他人盘踞在缙云县,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以胡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以及威胁恐吓、殴打他人、替人撑场站台等违法行为,获取利益,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缙云县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此次麻卫华的一审判决书披露,2015年至2018年期间,麻卫华明知胡某某及其涉黑涉恶团伙长期从事违法活动,仍与其密切交往,多次接受胡某某等人的吃请,收受香烟等财物。在此过程中,麻卫华为胡某某及其团伙成员被公安机关查处时说情、打招呼。

揭发公安局副政委包庇黑社会头目

值得一说的是,此次麻卫华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披露了一个细节。

法院审理查明,麻卫华被留置28天后,今年3月21日,他检举揭发时任缙云县公安局副政委朱缙亮和缙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詹璐,在2010年办理胡某某涉黑团伙成员丁某故意伤害案中,将涉嫌包庇丁某的胡某某从该案件中“摘”出来,使得胡某某逃避了处罚。

朱缙亮1974年10月出生,从警近25年,历任缙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缙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2017年5月,朱缙亮履新缙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

今年4月,朱缙亮被查。

缙云县于7月29日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将朱缙亮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并将朱缙亮、詹璐涉嫌包庇胡某某一案移交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

8月,朱缙亮被双开,他的通报指出,其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帮助;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敛财。

公安局长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

观海解局注意到,除了麻卫华和朱缙亮两人因充当“保护伞”被查外,该县公安局局长赵应华在今年7月也落马了。

赵应华196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他曾任丽水市委办综合一处处长,丽水市公安局警卫处政委,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政委,支队长。

2016年4月,赵应华出任缙云县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今年10月,赵应华被双开,通报指出,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的职务晋升、调整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获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

资料 | 裁判文书网 丽水发布 丽水市纪委监委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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