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10月10日消息,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闫子忠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闫子忠,男,汉族,1958年1月生,吉林永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社会科学部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担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省公安厅经侦处处长、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刑侦总队总队长等。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2010年7月,闫子忠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10月任省公安厅巡视员,2018年2月退休。
通报称,闫子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逃避查处提供帮助,并在企业经营、贷款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纪委提到,闫子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执法犯法,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选人用人制度,卖官鬻爵;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大肆侵吞公有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