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15”中毒事故致7死亡调查认定:违章作业 盲目施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3-29 14:43

3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东莞应急管理局了解到,经调查认定,东莞市中堂镇“2·15”较大中毒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章作业、盲目施救而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9年2月15日23时许,位于东莞市中堂镇的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污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直接原因 未按规范作业盲目施救

双洲纸业一车间污水处理班人员邹某等3人违章进入含有硫化氢气体的污水调节池内进行清淤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作业前、作业中未采取通风措施,未对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和连续监测。作业人员未佩戴绝式正压呼吸器作业和便携式毒物报警仪。事故发生后,其他从业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的扩大。

间接原因 管理不完善企业负有主体责任

在此次事故中,涉事企业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完善、应急演练缺失,专项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目前东莞市已经对全市相关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出冶金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3401家,全部建立企业管理台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艺龙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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