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间四“阅”天,美好的春天,不仅有花香,更有书香。当今年2月正式施行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遇上“世界读书日”,法治的温度与书香的厚度在这个春天悄然交织。它将如何守护我们每个人的阅读权利?让我们一同走进《条例》,感受字里行间的民生温度。
一、法定“全民阅读活动周”:从一天到一周的书香文化节
《条例》明确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这一设计颇具匠心:它与4月23日“世界读书日”相衔接,将原来一天的阅读热点拓展为持续一周的文化活动,延长公众注意力停留,放大阅读推广效应,届时全国各地定会掀起各具特色、如火如荼的全民阅读热潮。
二、以后买房,记得问问“小区有阅览室吗?”
在过去,新建小区有没有图书角、有没有阅览室,全凭开发商的“良心”和“品位”。有的高端楼盘拿书屋当卖点,有的刚需小区连个放杂志的地方都没有。
《条例》改变了这一局面,它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包括全民阅读设施,为居民提供阅读服务。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这些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
这意味着,“小区阅览室”或“图书角”等全民阅读设施不再是一个可选项,而是一个法定倡导方向——虽然具体落地需要时间和配套政策,但法律已经为它撑开了保护伞。
三、数字时代,你的阅读不被“算法”绑架
如今,很多人的阅读早已从纸面上搬到了屏幕上。等公交时刷两页,午休时看一章,睡前听一段有声书——数字化阅读已经成为生活常态。
《条例》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变化,明确提出“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但支持不等于放任。针对眼下数字阅读存在的某些问题——算法推荐把人困在“信息茧房”里、低质内容靠标题党收割流量、盗版侵权屡禁不止——《条例》也划出了红线: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那些靠低俗、猎奇博眼球的“毒流量”,在全民阅读的法治框架下,将越来越没有立足之地。
四、你常去的那家书店,将获得“政策输血”
近些年,由于电商折扣力度大、实体店房租成本高和电子阅读的冲击,不少承载着城市记忆的书店黯然关门。对此,《条例》专门作出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条例》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实体书店不是市场竞争中可以随意淘汰的“落后产能”,而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这给了广大读书人、爱书人、开书店的人一份安慰和信心。
五、保障你的阅读权利,“一个都不能少”
长期以来,城乡之间的阅读资源差距巨大。大城市的孩子能随时进出藏书万册的图书馆,而偏远山区的孩子可能连一本像样的绘本都难以见到,《条例》最令人动容的部分,正在于它强调的人人公平。
一是明确重点扶助对象:《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加强全民阅读保障,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以农村为例,《条例》规定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乡村阅读计划。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强化农村阅读促进工作职责,增加农村阅读内容供给,优化农村阅读环境条件,提高农村阅读服务效能,加强农村妇女儿童阅读服务保障,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农村地区精神生活。面向农村提供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农村特点和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从制定乡村阅读计划,到优化环境、增加供给、强化服务,再到重点保障妇女儿童阅读需求,这一系列内容的价值指向,就是让农村阅读从“有”走向“有用”,从“覆盖”走向“见效”,真正让农民朋友读得懂、用得上。
二是保障特殊群体,比如,对于未成年人,《条例》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四位一体”的阅读保障机制。学校里,中小学校要建设书香校园、开设阅读课程、组织阅读活动;家庭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出版市场上,出版单位应当根据阶梯阅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阅读的出版物。阅读的种子,从童年就要种下。
对于老年人,视力下降是阅读的一大障碍。《条例》规定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考虑老年人阅读需求和特点,提供适老阅读内容,优化适老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阅读便利。这意味着,未来你会在更多地方看到大字版图书、听到有声读物。
对于阅读障碍者,《条例》同样没有遗忘。它鼓励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阅读辅助设施和相应服务。一位盲人想读《红楼梦》,他不应该比一位健全人困难十倍——法律正在努力填平这道鸿沟。
这种“一个都不能少”的制度设计,彰显了法治的温度,无论你身处何地、年龄几何、身体状况如何,法律都为你的阅读权利保驾护航!
《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国家愿意为你提供一把椅子、点亮一盏灯、送来一本好书,你要做的,就是静下心来,翻开那一页。
文/张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汪浩舟